教学培养

规章制度

为了保证和提高MBA培养质量,结合MBA教育的特点和要求,根据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MBA培养规范的文件和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1、MBA任课教师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学中要严谨治学、严格要求、严密管理、严肃纪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熟悉和了解MBA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以及MBA专业学位的特点和要求。

2、MBA任课教师要针对MBA研究生特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每门课程都应有一定比例的案例教学内容(核心课程至少有四分之一的时间用于案例教学,其它选修课至少有五分之一的时间用于案例教学),组织研究生参与研讨,提高他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MBA任课教师接到授课任务后,应及时选定教材,并通知教学秘书。因特殊原因而没有教材的课程,应及时提供讲义。任课教师应向学生列出5本以上自学参考书,包括本学科最新中文、英文教科书。

4、MBA任课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精心备课和组织教学,指定一定的自学内容,布置足够的课后作业,不得随意降低课堂教学时数和教学要求。

5、MBA任课教师在第一次课应将本课程的教学要求、考试方式、作业要求、课堂纪律等告知研究生。

6、MBA任课教师应按规定的时间上课,上课时应至少提早五分钟到达教室,进行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不随意调课、代课、停课,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因特殊原因,确需停、调、代课,须提前一周,填写统一格式的停、调、代课申请表,由主管院长、MBA教育中心主任签字后,交MBA教育中心。由MBA教育中心安排停、调、代课事宜,并及时通知学生。每学期无故或未经批准调课超过两次以上即取消MBA任课教师资格。

7、每门课程开课前,MBA教育中心将考勤表发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妥善保管,并请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课堂考勤工作,考试结束后请将考勤表交至MBA教育中心。

8、MBA任课教师应结合课程特点,布置平时作业,其成绩可占总成绩的一定比例。

9、每次上课,MBA任课教师应监督研究生在签到册上签到。研究生缺课累计在1/3学时(含1/3学时)的或不交作业者,不得参加考试,应作重修处理。

10、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可视课程性质安排时间复习,但不得以复习方式泄漏试题,更不能用考试原题给学生复习。

11、考试题应严格保密,试卷交MBA中心打印与保管。考试应有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题目,以便研究生充分发挥独立思考的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的数量应掌握恰当。

12、考试形式可以为开卷、闭卷,教师应准备A、B卷。考试要有相当难度,成绩分布要合理。鼓励实行相对评分,有一定的不及格率。

13、研究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应事先申请缓考,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签署意见后报教学秘书备案,否则不得缓考,作重修处理。研究生考试成绩不及格,必须重修该门课程。

14、考试结束后,教师应在一周内将考卷、成绩单、考勤表、签到单、学生作业及空白试卷两份交研究生秘书存档备案。

15、教师在完成授课任务后,在课程考试前, MBA教育中心将组织学生进行课程教学评估,评估结果将于课程成绩提交后反馈给教师本人。任课教师应根据评估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由MBA教育中心负责保存,以便研究生院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抽查。对教学认真、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将予以表彰;对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差的教师,也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整改。

16、任课教师对在教学过程中遇到或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MBA教育中心沟通、联系,并尽快加以解决,配合做好MBA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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