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管理办法》(东油校发〔2019〕27号)中的相关规定,需要对本科生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业预警对象
具有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所有学生(含专升本),以下简称为学生。
二、学分统计范围
自学生入学至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间(含本数)的所有必修课程(含限选课程),以目前的成绩为准,不计入补考成绩。
三、学业预警类别
(一)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截至学业预警工作开展时,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黄色预警(由学生本人自行完成):
1. 累计未获得必修课程学分大于0且小于10者;
2. 因违反考试纪律曾受到学校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者。
(二)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截至学业预警工作开展时,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橙色预警:
1. 累计未获得必修课程学分大于等于10且小于15者;
2. 重修课程(环节)总学分大于等于15且小于25者(包含可减免的学分);
3. 因违反考试纪律曾受到学校记过处分者。
(三)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截至学业预警工作开展时,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红色预警:
1. 累计未获得必修课程学分大于等于15者;
2. 重修课程(环节)总学分大于等于25者(包含可减免的学分);
3. 因违反考试纪律曾受到学校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者;
4. 已经达到其它不准予毕业的条件者;
5. 已经达到其它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者。
四、工作程序及具体进度安排(预计)
(一)3月23-24日:各院部对本院部学生进行相关文件(见附件1)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3月25-30日:
1. 各院部负责统计学生学习成绩及其它相关情况(学生处分情况见附件2),督促学生自行完成黄色预警;
2. 各院部负责确定符合橙色预警、红色预警条件的学生名单(操作指南见附件3),审核无误后予以公示,公示无误后报教务处,将预警结果(见附件4)发送至考务科邮箱(kwk01@163.com)。
(三)3月31日-4月1日:教务处对各院部报送的符合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条件的学生名单及其事由进行审定,并进行公示。
(四)4月2-7日:
1. 受疫情防控影响,各院部负责向受到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的学生本人送达《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电子稿)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留存送达记录,送达人与证明人签字确认);
2. 学生返校后1周内,各院部负责做好《<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回执》(纸质稿)的回收、保管工作(送达日期以电子送达之日为准),并将预警最终结果的纸质文件报送至教务处考务科备案。
五、其他事宜
(一)学业预警相关表格可以到“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教师资料下载→考务管理”栏目处下载。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以《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管理办法》为准。
(三)由各院部对受到预警的学生要及时开展学业援助工作。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处分统计表
附件3: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操作指南
附件4: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结果统计表
附件5: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0年3月21日